石峰、林海送达判决书公告
发布时间:2012-10-18 19:20:23
人民法院公告
石峰、林海:本院受理原告任自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任自光申请执行(2012)甘商初字第48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2)甘法执字第249号执行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10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黑龙江]甘南县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12年10月12日人民法院报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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