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景政送达判决书公告
发布时间:2012-10-18 19:17:11
人民法院公告
李景政:本院受理原告王翠萍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2)甘商初字第2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黑龙江]甘南县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12年09月22日人民法院报第G2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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