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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作辉送达判决书公告

发布时间:2012-10-18 19:08:27


人民法院公告

  徐作辉:本院受理原告景风禄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2]甘民初字第2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宝山中心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黑龙江]甘南县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12年09月15日人民法院报第G3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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