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宝华送达判决书公告
发布时间:2012-10-18 19:07:23
人民法院公告 李宝华:本院受理原告郝丽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2)甘民初字第24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黑龙江]甘南县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12年09月12日人民法院报第G12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