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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宝华送达判决书公告

发布时间:2012-10-18 19:07:23


人民法院公告
  李宝华:本院受理原告郝丽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2)甘民初字第24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黑龙江]甘南县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12年09月12日人民法院报第G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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