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付居永送达开庭传票公告
发布时间:2012-08-20 15:59:31
付居永:本院受理原告陈桂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平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黑龙江]甘南县人民法院本公告刊登在2012年08月08日人民法院报第G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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