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司纪军、董福英判决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12-08-20 15:57:03
司纪军、董福英:本院受理原告耿立新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12甘商初字第6号民事判决书及[2012]甘商初字第6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黑龙江]甘南县人民法院本公告刊登在2012年08月04日人民法院报第G2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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