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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法官廉政文化

  发布时间:2012-08-10 07:06:05


著名学者哈耶克说:“对正义的实现而言,操作法律的人的质量比其操作的法律的内容更为重要。”法官,作为那种“把手指放在善恶交界的人”,轻者,解纷止争;中者,断人毁誉;重者,判人生死。法官掌握善恶之间的定夺,职责神圣,容不得亵渎。在我国,廉政就是指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一切公务活动中廉洁自律而不以权谋私的政治行为及道德规范。廉政文化是以廉政为思想内涵、以文化为表现形式的一种文化,是廉政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廉政文化建设的使命就是要培养人的高尚品格,陶冶人积极向上的情操,引导人知耻、拒腐、行廉,说到底,是一种精神,一种思想,一种境界。

近年来,少数法官司法不公、不廉,枉法裁判、徇私舞弊;个别法官违法犯罪问题影响恶劣,严重损害了人民法官的形象和司法公信力。2009年,全国各级法院共查处违纪违法人员795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137人;2010年,各级法院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共查处违纪违法人员712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05人。省委吉炳轩书记在省纪委十届八次全会上,全面部署了我省反腐倡廉工作,明确指出司法领域是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之一;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在全国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深入推进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任务和重大举措……可以看出,法官廉政文化建设有着该当紧迫的必要性: 

(一)加强法官廉政文化建设是“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必然要求。“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新时期人民法院衡量全部司法活动的根本标准,也是人民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公生明、廉生威”,一个清正廉洁的法官,能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反之,如果法官不廉,贪赃枉法,则必然导致司法不公和司法公信力的缺失。要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必须大力加强法官廉政文化建设。 

  (二)加强法官廉政文化建立是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迫切需要。在廉政文化的建设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司法腐败。“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廉政文化具有导向功能、激励功能、约束功能和教育功能。人民法院通过建设法官廉政文化,营造尊廉崇廉的氛围,能够使使法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宗旨观念和职业道德意识,在司法活动中公正裁判。 

  不能否认,现阶段我们的廉政文化建设欠缺很多,实践中法官廉政文化建设面临着诸多困难,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经费保障不足的制约。在很多地区法院的经费得不到保障,建设资金匮乏,法官文化建设经费更是水中捞月。同时,法院资金的匮乏,干警工资不能足额发放,各方面待遇得不到保障,大大影响了法官工作的积极性。没有一定得经费做保障,法官得廉政文化建设很难取得进展。 

(二)法官的职业压力的制约。当前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比较复杂,诉讼案件数量呈现递增状态,法官办案的指标也在提高;“人情案”、“关系案”给法官施加巨大得精神压力,使得法官左右为难。一些当事人败诉后,总认为是法官枉法裁判,四处告状,由于各监督机关和部门缺少沟通,致使有的依法办案的法官多次被叫去汇报解释办案情况,耗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随着法官职业化得改革,对法官的要求越来越高,也使法官承受越来越大的压力。法官的职业保障不到位,待遇的偏低,风险大,不足以形成法官职业本身的尊荣感,不足以吸引优秀的法律人才到法院工作,也就不足以产生我们期待以久的体现法律、法院、法官精神的优秀法院文化。

面临着法官廉政文化建设的困难和紧迫,我们不应怀疑廉政文化建设的该当性和必要性,而是要始终不渝的探索各种途径,拓展法官廉政文化建设。

  (一)树立先进的司法理念来指导法官廉政文化建设。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就是要重视法官素质的培养,要求法官队伍具有共同的法律信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法院工作的指导方针,尤其要注意通过法院文化建设培养法官的公正意识和司法为民理念。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审判权是公共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赋予的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谋福利,杜绝把公权当作私权,以公权谋私利。 

(二)提高法官的职业道德素养来培养法官廉洁自律意识。法官不仅代表着法律的形象,一定程度上也代表着国家的形象。法官职业的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对法官职业道德的要求较其他职业更高、更严格,只有一个职业道德素养较高的法官,才会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和宗旨意识,会以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法官的形象,会对公正执着地追求。法官还要注意约束业外活动,大事当慎,小事当拘。在社会交往中要以身作则,自觉维护法官的廉洁形象,真正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物不拿,不净之地不去,不正之友不交,严守职业道德,真正做到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

(三)加大廉政物质文化建设投入来营造廉政文化氛围。拓宽廉政文化建设平台,营造廉政文化氛围,还必须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在法院大院内设立“公正执法、刚直不阿”、“司法为民、廉洁勤政”告示牌,告诫干警廉洁自律、公正司法;办公楼建立法院廉政文化长廊,开设廉政文化宣传专栏,张贴廉政格言警句、廉政文化活动图片集锦等,充分展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风貌和所取得的成果;开通法院局域网,在本院网上设立党风廉政专栏,及时发布党风廉政文件、规章制度,登载干警所撰写的廉政文章;通过党纪政纪条规的知识测试,进行体会式教育;通过进行述职述廉活动,进行自警式教育;通过将“六条禁令”制成卡片发给干警随身携带,进行提醒式教育等,积极搭建多种平台,弘扬“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四)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来保障法官廉政文化建设。“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监督不力,就会产生腐败。在法院内部监督方面,要健全审判监督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案件评查制度、廉政制度等等,做到有章可寻;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出击”,对法官及时进行纪律监察,建立法官廉政档案。在法官办案过程中进行跟踪了解,加紧对重点对象的提防,未雨绸缪,提前防范。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好法官违法违纪举报查处工作,严肃查处各种利用审判职权的违法违纪行为。在法院外部监督方面,法院要积极主动的接受人大的工作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社会的民主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通过外访和向社会各界印发征求意见书,公布廉政监督热线,从群众反映中发现问题;依法、正确的监督有利于人民法院法官的独立审判,失去了这种监督,会出现审判权的滥用,导致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 

一个缺少文化积淀的国家是苍白的,一个没有文化品位的民族是缺乏生命力的,一个缺少文化底蕴的人是乏味而肤浅的。套以法国文豪雨果式的问句:“谁是法官的法官?”答案将是:“法官自己。”或更精确地说:“是法官对自己的良知期许与道德要求。”缺少廉政文化根基和廉政文化氛围熏陶的法官,难以承担天降大任,难以令社会公信。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法官廉政文化建设需要各方面大力协调配合,通过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整合各部门各方面廉政文化资源,才能有效推进。把握好廉政文化建设,社会公众才会从内心敬仰法律,敬重法官,坚定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同时受到高尚、文明、清廉的风气的感染和熏陶,在全社会营造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廉政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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