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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18 16:13:41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立案公示

受理法院: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
受理时间:2025年6月18日
受理事项:暂予监外执行事项申请
被告人张永胜基本情况:张永胜,公民身份号码230225197104043519,男,1971年4月4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中共党员,原黑龙江省甘南县东阳镇团民村村委会代理党支部书记,住黑龙江省甘南县东阳镇团民村三屯(同户籍所在地)。
申请事项: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事实和理由:2025年5月28日,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黑0225刑初40号刑事判决书,以被告人张永胜犯职务侵占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2025年6月3日,因其脑室出血、烟雾病不除外、左侧颞极蛛网膜囊肿(住院病案记载),甘南县看守所提出对在押人员张永胜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并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申请事项本院已于2025年6月18日立案受理,现依法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次日起三日内提出。

联系人:许少军     联系电话:0452-5649456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甘南县委党校南甘南县人民法院

甘南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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