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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他人的庄稼构成犯罪吗

发布时间:2012-07-31 09:45:09


      例:村民甲因与村民乙有矛盾,连续几天晚上偷偷到乙的田地中把乙的庄稼全部拔掉。对甲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呢?
      答:甲构成了破坏生产经营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76条的规定,破坏生产经营罪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这里的其他破坏生产经营的方法,必须是足以破坏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或使已经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归于失败的方法,例如切断电源,毁坏种子、秧苗、树苗、庄稼、果树,破坏储存工具等。
      本案例中的甲出于泄愤,将乙田中正在生长的庄稼拔掉,直接导致乙已经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归于失败,符合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犯罪构成,应以该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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