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甘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执结一起强制腾房案件,顺利将涉案房屋交付申请人。
2022年2月,原告孙某向甘南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张某停止侵权,腾退涉案房屋交予原告。原告诉称:其于2004年购买该房屋,并签订合同交付房款,购买后一直没有居住,直到2021年12月,开发商才为原告办理不动产产权证书,当原告要搬进该房屋居住时,竟然发现被告已在该房内居住。甘南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于判决生效十日内腾出涉案房屋。判决生效后,张某拒绝迁出,孙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与张某沟通,劝其主动腾退,但张某仍然无动于衷。

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甘南法院执行局专门召开会议,商讨制定详细的执行方案和腾房预案,细化执行措施,梳理执行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邀请物业、公证处工作人员见证执行。4月6日,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通过与被执行人的反复沟通,并告知如不能配合执行,法院将依法强制腾房。最终,被执行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迁出房屋。随即,在公证处工作人员见证下,执行干警依法对涉案房屋进行迁出。被执行人迁出后,执行干警将该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此次腾房行动圆满结束。
本案的圆满执结,是甘南法院执行局加大执行力度,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在下一步工作中,甘南法院执行局将一如既往秉承司法为民、公正公平的司法服务理念,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