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律师调查令的顺利实施适用,近日,甘南县人民法院集中学习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对该《办法》进行逐项研讨。

会上,专职审委张彤表示,《办法》突出保障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诉讼权利,明确了律师调查令的操作流程、持令律师及协助调查人的义务,以及持令律师、协助调查人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作为审判机关,要深入了解律师调查令的签发程序、签发范围、签发时限、格式内容及不予签发情形,要细致审核申请,审慎签发。
下一步,甘南法院将积极履行职能,推动调查令工作有序开展,向案件当事人、律师做好解释说明,引导当事人正确适用律师调查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