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走深走实,甘南法院根据《甘南县人民法院正向引领激励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深入挖掘先进典型,大力弘扬英模精神,形成正向引领。现推出正向引领激励栏目,引导广大干警从先进典型中汲取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精神力量,激励全体干警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今天推出第三期。

叶思明,男,1987年6月出生,汉族,黑龙江省甘南县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0年7月通过公务员考试考入甘南县人民法院担任司法警察,2012年9月取得司法考试A证,历任司法警察、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执行员、审判员、执行一庭庭长,现任兴隆法庭庭长。他以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勇于担当的工作态度、精湛的业务能力,得到群众普遍赞誉。2022年连续3次被评为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星级法官。
年仅36岁的叶思明已在法院已打拼了12个春秋,凭着对审判事业的执著热爱,十几年如一日,默默无闻地奋斗在工作一线,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2010年至2012年,担任司法警察期间,参与刑事押解、看管、值庭300余次,无一次事故发生,参与协助执行200余次。2013年至2016年在刑庭工作期间,共承办各类刑事案件269件,勇担大案要案、疑难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效打击各类犯罪,无冤假错案出现。2016年至2020在执行局工作三年多时间,共办理执行案件1500余件。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该同志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执行工作中,舍小家,为大家,执行工作顺利的通过了第三方评估。2020年4月,该同志被任命为兴隆法庭庭长,上任伊始,他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审判工作新思路,成立了以庭长为主审法官的“1审判员+1法官助理+1书记员”团队,在他的带领下,审判团队工作有条不紊、严谨认真、每天充满热情、干劲十足,形成了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2020年4月至今,无论是民事审判案件还是执行案件,与院内其他庭室相比均名列前茅,共办理民事案件630件,案件审结率达到98%,办理执行案件220件,结案率达96%。
在叶思明身上,看到了他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他以诚挚的爱,深刻诠释那份不变的为民情怀,忠实履行着一个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实践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