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当事人为我院民一庭法官张鑫送来一面印有“秉公执法,为民解难”的锦旗以表内心感激之情。
该案件系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原被告之间原存在债务债权关系,被告于2001将涉案楼梯间抵给原告作为债务偿还,此后二十余年,涉案房屋仍未进行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承办法官张鑫庭前仔细翻阅卷宗了解案情,积极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并前往产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房屋档案,在庭审调查中发现案件事实清楚,无较大争议,遂当庭组织调解。张鑫以其独有的亲和力和纯熟的调解技巧,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告同意配合房屋过户。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不到20天,法官从快从速的解决了困扰当事人二十余年的难题,赢得当事人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