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南法院民二庭干警在原告胡某的带领下赶往海拉尔市给受送达人倪某和刘某送达法律文书。 上午9:00整
刚出门不久
天空下起了朦胧小雨
打湿了前进的道路
但送达工作
风雨无阻
送达干警历经4个小时车程到达呼伦贝尔市海拉尔(12:00),经询问附近村民告知受送达人现居住地在海拉尔管辖的嵯岗镇离满洲里附近二十公里处,乡道弯弯绕绕,在颠簸了3.5个小时后(17:30),送达干警向附近的村民询问,终到受送达人倪某和刘某的家。 、
但到受送达人家时,敲门无人回应,引路村民告诉送达干警,可能去了扎赉诺尔,获知该信息后,送达干警立即冒雨驱车前往扎赉诺尔,最终于19:00在扎赉诺尔的国道下道加油站找到受送达人刘某,开始时其不配合工作,也不提供其爱人倪某的联系方式及地址,送达干警赵磊和董鹏向其耐心讲解主动履行的意义与每个公民应履行的守法义务。经过半个小时的沟通,最终说服刘某代签文书,并向本院提交相关材料,完成了该起案件的法律文书送达工作。20点30分,送达干警返回至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准备明日送达。
甘南法院全体干警,全力做好法律送达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务实创新,促使法院审判执行再上新台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卷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定将法律文书
送达给当事人
拒见拒签不是免除义务的方法
逃避送达不是维护权益的良策
希望各位当事人能够理解
并多多配合法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