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下午,甘南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该案的被告刘某某向徐某某借款4万元用于店面装修,约定好每月支付利息1千元,被告刘某某的弟弟为担保人。由于原告一直在青岛打工,临近年底才回来想在年前收回本金和利息,但是被告拒付。无奈之下,原告徐某某将刘某某兄弟二人诉至法院。


此时正值疫情,民二庭法官赵秀娟收案后,查阅案卷联系了当事人,了解到此案争议不大,被告也认可欠款和承担担保责任。但就如何还款没有达成一致。于是赵秀娟先后多次电话和微信联系原被告,分析他们的心理,找到双方矛盾平衡点,最终原告同意了被告的还款计划。在赵秀娟法官的安排下,原被告同意线上调解。双方握手言和,也感谢赵秀娟法官的办案效率,让这起纠纷在疫情期间得以快速解决,原告也可以放心的准备外出打工。
疫情期间,甘南县人民法院因势利导,充分利用线上审理模式,努力做到防疫和司法办案两不误,全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