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网络诈骗套路多多
令人防不胜防
不仅民警们为大家预防诈骗操碎了心
就连法官也要练就火眼金睛的本领,
一个不留神
可能就被套路了
但是,“坏人”的那点小算盘
小伎俩,真的能逃过法官的法眼吗
这不,最近
我院受理一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
被告喊冤“我也是受害者”
到底孰是孰非
让小编我带大家回顾下案情经过吧!
原告楼某某,在浙江居住,被告肖某,甘南县人。今年2月13日,原、被告在微信上达成口罩采购合同,原告经过口罩安全生产许可证、医疗设备许可证等证明的确认后,当日便通过微信、支付宝支付给被告6.2万元。次日凌晨,被告向原告提供了运单号,并告知原告申通快递货物已经出。
基于信任,原告向被告采购了第二批口罩,通过支付宝分三次给被告支付18.6万,累计给付被告口罩采购款24.8万元。这一次,原告要求采用顺丰快递邮寄货物,但是过了两天,原告通过查快递单号才发现是虚假物流,经联系申通快递始知被骗,于是原告于当日在浙江报了案。被告得知原告报案后,主动退还4.6万元中间利润,剩余采购款经多次催讨,被告辩称无力偿还,故原告起诉。
按理说
被告没有理由不还钱
但却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What?发生了什么?
原来,被告哭诉自己也就是个中间商
被“上家”骗了,更是受害者
正值疫情期间,原被告又相隔甚远,甘南法院王喜亮法官考虑为当事人双方节约诉讼成本,提高司法效率,从立案、审理再到执行全部通过线上操作。庭审中,经过双方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最终法庭审理认为:合同有效,被告还钱!至于被告在从事网络销售过程中是否受骗,其向公安机关控告厂家维护权益,并不影响其与原告达成的买卖合同效力!
目前,该案已经进入执行阶段
同情被告
你也是受害者
但钱势必是要还的呀
刑事侦查情况我们一起静候佳音吧
希望找到“上家”,将其绳之以法
还你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