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衷心感谢甘南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在疫情期间积极办案,为我追回全部欠款!”3月16日,申请人刘某某在微信收到甘南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发放的全部案款后由衷地表示感谢!
原来,申请人刘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因买卖化肥产生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李某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刘某某申请执行。
执行立案后,鉴于处于疫情防控期间,执行法官紧盯网络查控,借助查控系统,发现李某名下一银行账户中有存款,便迅速冻结了该银行账户,并电话告知李某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并采取了限高措施。迫于压力,被执行人李某主动联系办案法官,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案件得以顺利执结,该案从执行立案到结案仅用两天时间。
据悉,为贯彻落实好省、市法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的相关要求,克服因疫情对执行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甘南法院积极运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和“云间网上庭审系统”等智慧法院功能,充分依靠信息化手段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执行案件,确保当事人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