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 南 县 人 民 法 院
执 行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存在规避执行的行为,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有效地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姓名:刘金生
身份证号码:230225198509153219
家庭住址:甘南县巨宝镇工农村一屯
执行标的:81720.00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2018)黑0225执恢30号
举报电话:18324525089 初法官
15210518733 王法官 0452-5649438
悬赏条件:有能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被人民法院成功拘留或者提供其财产信息使案件得到成功执结,悬赏金额八千元,本院将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的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