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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明白卡

发布时间:2019-03-18 13:52:31


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是什么时间发出的? 

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8年1月发出的。

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多少年?阶段目标是什么? 

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3年。2018年,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省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2019年,组织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坚持的六项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实效。 

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个结合是什么? 

答: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法、纪委(监委)、组织部门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要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政法部门主要职责是依法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纪委(监委)主要职责是依纪查处充当“保护伞”或失职渎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组织部门主要职责是对涉黑涉恶的村干部及时进行组织处理。

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线索举报如何保密?

答:对举报材料设专人管理,对举报情况和检举、控告内容列入密件管理。严禁将举报人的情况向其他工作人员及与办案无关人员泄露,凡泄露情况一经查实,无论是否造成后果,均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问:如何依法保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线索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答: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举报人提供虚假信息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举报人相关责任。 

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哪些黑恶势力? 

答: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和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和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和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国土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和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和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11.采取“套路贷”“校园贷”和网络诈骗等新型涉众型的黑恶势力。

问:如何举报扫黑除恶势力?

答:县扫黑办:电话0452-5626400;举报邮箱:gnxshb5626400@163.com

县监察委:0452-5625271;县公安局:110/0452-5622389;

县法院:0452-5649485;举报邮箱:119501340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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