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执行公开 -> 执行提示

你知道吗?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是要定罪处罚的

发布时间:2018-08-02 10:46:30


在人民法院具有执行内容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执行人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情节严重的将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在这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包括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将判决、裁定生效后立案执行前逃避履行义务的行为纳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调整范围,是法律设定该罪的应有之意。将判决、裁定生效之日确定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拒不执行行为的起算时间点,能有效地促使义务人在判决、裁定生效后即迫于刑罚的威慑力而主动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避免生效裁判沦为一纸空文,从而使社会公众真正尊重司法裁判,维护法律权威,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实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法目的。

   因此小编在这里提醒那些在观望、挑战法律底线的且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请收起你们的那些花花伎俩,不要跟法院执行人员演戏,拒不执行、抗拒执行演技拙劣、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是要被判刑的啊。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