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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法院有妙招 “轻刑快审”同案同判 提升审判效率

  发布时间:2018-01-19 13:57:04


危险驾驶类案件多,如何提升审判效率兼顾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甘南法院刑事审判庭,带你来看一看,我们是如何快速审理此类案件的。

2018年1月17日,甘南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27起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相关负责同志,社区代表和媒体记者到现场,观摩此次庭审。

一、基本案情

2017年8月30日,被告孔某酒后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沿富甘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东阳镇顺丰肥牛火锅门前时,发生交通事故,被甘南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检验,孔某血液乙醇含量为225.4mg/100ml。经甘南县交警大队责任认定,孔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其余26名被告与孔某所犯罪行属同类案件。因此小编在这里不一一赘述。庭审过程中,法院与检察院公诉人员工紧密配合,每个环节都不拖沓,采用“轻刑快审的”审理方式2个小时内就快速审结了27起危险驾驶同类案件,并当庭宣判。

二、判决结果

甘南法院依据被告人酒精含量、有无驾驶证、被抓获时是否造成交通事故等情节,对被告人作出不同的判决结果。被告人最少获刑拘役一个月,最多获刑拘役四个月。

三、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4年以来,甘南县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呈井喷式增长,而现有审判力量不足,为化解案多人少的矛盾,采取多元化方式分流案件、多举措提高审判效率。轻刑快审是刑事审判庭初次尝试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同案由案件集中开庭的一种审结案件的方式。适用轻刑快审程序审理的案件简化审判程序、当庭宣判,案件从进入法院到审结,平均审限五日,大大缩短了审理期限,提高了审判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甘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以后还将会扩大适用轻刑快审案件的适用范围,将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尽量都纳入轻刑快审程序。

这次集中审理大批同类危险驾驶案件,极大的打击了危险驾驶犯罪,对危险驾驶人员心理产生震慑效应。通多“公众开放日的”形式,借助媒体的影响力宣传了危险驾驶的社会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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