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在法庭上提出新的证据吗?
发布时间:2012-07-11 10:22:38
当事人提交证据原则上应在举证期限内完成,拒绝当庭提交证据、搞“证据突袭”。当然,特殊情况下,当事人确有“新的证据”,也可以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在一审程序中,所谓“新证据”主要包括两大类:
(1)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
(2)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责任编辑:高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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