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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好法官”评选节目观后感

  发布时间:2017-07-25 15:17:46


   由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电视台、新浪网等媒体共同举办的“我最喜爱的好法官”推选结果揭晓,黑龙江省巴彦县兴隆法庭庭长刘春荣被评为“我最喜爱的好法官”。

   2017年7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电视台、新浪网等媒体共同举办的“我最喜爱的好法官”推选结果揭晓了,在观看我省巴彦县人民法院兴隆人民法庭庭长刘春荣的事迹后,我深有感触。刘春荣长期工作在基层人民法庭,27年如一日,她始终牢记一心为民的宗旨,坚守“务实、为民、清廉”的工作信条,她关心群众的疾苦,急百姓之所急,积极深入乡镇、村屯开展法律服务,耐心细致的化解矛盾纠纷。她以其勤勉敬业、忠实履职、敢于奉献的公仆情怀和勇于担当、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赢得了群众的认可与赞誉。她坚持办好案、快办案,每年承担着500余件案件的审理,多年来,她共审结案件4200余件,平均每天审理案件2.2件,案件调撤始终保持在90%以上,她所承办的案件连续多年在巴彦县法院审判人员中占位第一名。通过刘春荣法官的事迹,我要以刘春荣为榜样,学习她敢于奉献的公仆情怀和勇于担当的精神、激励自己要向她一样勤勉敬业、忠实履职、公正司法、清正廉洁。做人民的好法官。

    通过观看我最受喜爱的好法官,我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真正的好法官,绝不仅仅只会简单僵硬地就案办案,而是既能忠实于法律,更能在每一个案件中贯彻“以人为本、一心为民”,善于平复矛盾,化解纠纷,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难题,做到案结事了。

    二、真正的好法官,要善于发挥聪明才智,学会用智慧化解纠纷。

    三、只有对法官这份职业心怀无比热爱和崇敬,不计个人得失,才能在工作中有所作为。

    当一名法官真正把百姓的利益放在心里时,他们考虑的绝不是个人的得失,而是怎样在工作中实现人民的利益至上。以上的体会,我会深深铭记,并将努力在我所从事的审判工作中予以践行,争取做一名他们那样的好法官。

责任编辑: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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