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是人民法院联系群众的窗口,也是为百姓排忧解难的前沿阵地。多年来,刘春荣时刻把群众的疾苦挂心上,把百姓的冷暖放心头,竭尽全力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她做到了。
2017年7月10日,刘春荣的颁奖词是这么写到。刘春荣长期工作在基层人民法庭,27年如一日,她始终牢记一心为民的宗旨,坚守“务实、为民、清廉”的工作信条,“老百姓的事就是大事,无论有什么困难都要把老百姓的事办好”的工作宗旨。她关心群众的疾苦,急百姓之所急,积极深入乡镇、村屯开展法律服务,耐心细致的化解矛盾纠纷。她以其勤勉敬业、忠实履职、敢于奉献的公仆情怀和勇于担当、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赢得了群众的认可与赞誉。她坚持办好案、快办案,每年承担着500余件案件的审理,多年来,她共审结案件4200余件,平均每天审理案件2.2件,案件调撤始终保持在90%以上,她所承办的案件连续多年在巴彦县法院审判人员中占位第一名。她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多次被评为全省法院的“办案标兵”,2017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看完刘春法官事迹之后,知道她做为人民法官在化解矛盾、为民司法过程中的心路历程,在群众中引起广泛共鸣。刘春荣的事迹也感动了我,作为法院的一名干警。要向他更好地学习、学习她努力工作,不畏艰辛、心系群众的精神,学习他忠诚履职、无私奉献、淡泊名利的正能量。
其实像刘春荣这样的法官,在中国法律基层工作者还有很多,他们都像刘春荣法官一样,默默的工作者,他们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工作在法院的基层岗位上,无怨无悔,奉献着自己的青春,他们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他们辛苦的为当事人定纷止争,他们一次又一次顶风冒雨,满面尘灰的送达;一次又一次通宵达旦、他们放弃陪伴父母、丈夫、儿女耗费心力的赶写判决;他们一次又一次千方百计、苦口婆心的主持调解:他们一次又一次在当事人握手言和后露出的欣慰笑容。其实不止刘春荣法官做到了,其实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官都做到了,刘春荣法官作为全国法官的缩影,更好的体验了公正司法、司法为民。
我逐渐明白法官的工作不仅仅是一份职业,法官肩负着人民对公平正义的呼唤,法官在平凡的工作中践行着神圣的使命,一纸裁判关乎当事人的命运,更关系着社会的和谐和稳定。法官的神圣不在于落下法槌那一刻庄严的场景,而是在法槌落下的那一刻,产生的是一个公平正义的裁判。伟大哲人康德曾说过,这世上只有两样东西能引起人们内心深深的震动。一是我们头顶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准则。法官的道德准则就是公正司法,执法为民。法官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洒下“法律人”的滴滴汗水,收获司法公正的缕缕阳光;在这个没有惊天动地的伟业,只有默默无闻的工作岗位中。
我们要用一颗勇往直前的心,去迎接每一天的到来,看看身边这些在审判岗位上一路风雨兼程,默默奉献的法官,望望头顶那片干净的天空,凝视着庄严的国徽和鲜红的党旗,抚摸着胸前的天平,我真正读懂了“人民法官!”这四个字!那就是无怨无悔的选择,忠贞不渝的追求,时时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中,用生命去探索法的精神和真谛,将一生奉献给伟大的人民司法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