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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拒不还款 法院强制搬迁

  发布时间:2017-06-16 15:03:38


   借款到期不还,法院判决不履行,执行的标的物楼房也不腾,“老赖”最终被法院强制搬迁。日前,在有关部门人员的见证下,甘南县人民法院对一处“老赖”名下的房产进行了强制执行,及时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15年2月16日,被执行人刘某、马某从申请执行人薛某处借款人民币25万元,约定月利二分,并用二人共同所有的房屋做抵押,办理了它项权利登记,到期后二人未偿还债务,薛某起诉,法院判决二被执行人给付借款本息,判决生效后,二人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薛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多次传唤被执行人,二人拒不露面,躲避执行,依申请人的申请,我院对被执行人上述房屋进行评估、拍卖,经两次拍卖流拍,申请人同意接收该房屋,我院向二被执行人下发了倒房通知和公告,限期倒出房屋,二被告人拒不配合,还以其母亲有心脏病为由,将其母亲留置在该房屋中,佯装有病妨碍法院执行。  

   为确保此次执行工作顺利完成,甘南法院执行局经过多次研究,制定了详细的行动预案。组织10余名执行法官、5名法警,出动警车,赶赴执行地点开展强制执行行动,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搬迁。此外,还联系了120救护车、司法局工作人员、公证员联动协助执行。经确认房间基本情况后,公证员及执行干警对房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由搬运工人配合搬离,并对企图阻挠执行的被申请人及其家人进行控制并带离现场。4个多小时后,终于顺利将涉案房屋腾空并交付申请执行人。 

   几年来,为有力打击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老赖”,破解“执行难”问题,甘南法院执行局采取了系列行动和铁腕措施,彰显了执法权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为县域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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