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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为民 甘于奉献

  发布时间:2017-04-25 16:10:17


我叫张帆,是甘南县兴隆乡一名政府干部,在几年的陪审工作中,始终不忘“不穿法袍的法官”的神圣与使命,责任与担当,务实与奉献,公平与正义,乐此不疲地挥洒着工作热情,维护着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履行着人民陪审员的光荣职责。

一、在纠结中,成为了一名人民陪审员

2014年幸运的的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当时,我的内心深处十分彷徨。虽然,我先后从事党秘、安全、武装、信访和社会综合管理工作,掌握了些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但从来没有系统的学习和涉及法院审判案件工作,深怕学艺不精,履职不当,影响陪审员制度的推进。当时,是我们乡党委书记的 “不要犹豫,带着党组织的信任,人民群众的重托,到陪审战线上展才奋战吧”的话,打消了所有顾虑,坚定了信心,愉快而光荣的成为了人民陪审员队伍的一份子,决心争做一名优秀的“不穿法袍的法官”。近年来,在学习中成长进步,在磨练中提升能力水平,在奉献中体现个人价值,在不同行业和岗位上,履职尽责,为民服务,树立了党员干部和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

二、在探索中,做好一名陪审员

“融入必先知”,为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开始加强法学理论的学习。通过书籍、网络和培训不断提升自我,夯实陪审理论基础,尽快上位,成为陪审案件的“内行人”;关注司法实践,在案例中学习经验和掌握审判流程,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和法律知识,进行模拟审判案件,对照案件审判结果,调思路,找差距,锻炼对法条的运用能力,不断提高审判能力;主动与司法调解人员和审判法官沟通交流,掌握书本上没有的经验和技巧,不断提高陪审水平和办案能力,向法官水平靠拢,向行业精英靠近。打铁还需自身硬,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理直气壮的坐在陪审席上,谛听着相互诉说,理性的分析判断,恰当的发言提问,深入地融入到案件审判中去,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三、在工作中,组织和协调好陪审准备工作

2016年,经三个乡镇12名陪审员的投票,我被推选为兴隆乡法庭陪审员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庭前调配案件陪审人员,又多了一份责任。由于兴隆庭片区陪审人员,都是机关事业干部和村支部书记,案件审理的不定时性,时常会发生工作上的冲突,针对这种现象,我起草制订了陪审员排班制和相互串班制,得到院领导的认同并实施,有效的杜绝了陪审员庭前准备不充分,陪审案件发挥不了作用的现象,同时,为法官分忧解难,为案件审理的准备工作节省了时间,规避了陪审员只“陪”不“审”的问题。

四、在生活中,承担起普法宣传的责任

人民陪审员是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利用多年乡镇工作的人脉气息,拉近与当事人关系,便于为其讲解案件涉法知识,使其在法律的框架内维护合法权益,使案件简单化、程序化,让当事人在情感上和心理上平和,理性地面对,部分邻里纠纷和家庭纠纷,在庭前的调解得到认同,为审判、结案和案后稳定提供了保障。通过案件的审理使相关人员和参与人员成为知法、懂法、用法和普法的群体,起到了宣传单带动的作用。几年来,通过参与和陪审案件增长了不少的法律知识,更加系统的掌握陪审业务,不失时机地把陪审中的典型案例讲给身边的任听,像听故事一样,不经意中掌握了解了各类案件的相关知识,促进了法律知识向社会渗透和普及,让更多的群众传播正能量,为构建法治社会与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以上是我对陪审工作的几点体会。虽然,没有表诉陪审人员的艰辛,可见奉献的背后,更多的是陪审员的热情与付出,真诚与执着,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我会再接再励,履职尽责,甘于奉献,我相信陪审员队伍中的每一位成员,都会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发挥积极的作用。

责任编辑: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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