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甘南法院审判庭内进行着一场特殊的庭审,审判法官正在审理宝山乡陈某诉其侄子担保追偿权一案。与以往庭审不同的是,审判员、书记员和原告都出现在审判庭,而被告席上却空无一人,取而代之的是一台笔记本电脑,电脑上显示着被告从沙特阿拉伯传输过来的实时视频。
原告陈某与被告是叔侄关系,被告向原告陈某的同事借款时,由原告担保,后被告未能及时归还借款,原告作为担保人偿还了此笔借款,后来由于被告外出打工,迟迟不能归还借款,无奈之下其叔陈某到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偿还借款。由于被告远在沙特阿拉伯务工,工作原因加上路途遥远,来回费用巨大,不能赶回来参加庭审,承办法官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为了方便当事人,决定利用远程视频开庭,双方当事人都表示接受。
开庭当天,书记员通过QQ聊天软件与被告开启远程视频,原告可以清晰地看到被告,法庭通过高清摄像头和话筒将采集的声像同步传输到被告的电脑上,这样被告也就能清晰地视听到审判庭内的声像,顺利实现“隔空对话”。利用顺畅的网络,原被告双方进行了在线视频举证、质证、辩论等,不到半个小时就完成了庭审过程。经审理,法庭依法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
甘南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开庭,既保障了正常的司法程序,又方便了身在外地的当事人,充分利用“互联网+审判”模式,打造智慧庭审,提高了司法效率和便民诉讼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