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南县人民法院宝山法庭庭长谷秀琴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谷秀琴在甘南法院工作近20年,她始终以“忠诚、为民、公正、清廉”为核心价值观,以“爱民敬岗、无私奉献”为个人工作主旨,紧紧依靠群众,谦虚谨慎,爱岗敬业,不辱使命,公平、公正办案,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中默默奉献着。曾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三八红旗手,县政府嘉奖,先后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省优秀法官、龙江最美法官提名奖、个人三等功。
谷秀琴无论从事哪个岗位工作,始终以全局为重,工作中勤恳务实,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2014年,谷秀琴接受院党组安排,来到宝山法庭任庭长职务。宝山乡地域面积广,管辖6万多人口,距甘南县城50多公里,是甘南县第一大乡镇,这个乡镇案件数量多,群众基础差,信访任务量大。她不畏困难,勇挑重担,到法庭两年来共审理各类案件704件,综合结案率达93% ,无更审、改判案件的发生。她这种勇于担当的精神,换来了群众的信任,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全院干警的一致好评。
多年来,谷秀琴在内心深处植根了“群众的事咋好咋办”的工作理念和做人准则。凡事想着群众,心里装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百姓的事情大于天的司法理念。不论是大到几百万元的案件,还是小到几百元钱的官司,她都认真对待,公公正正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争做百姓信得过的好法官。她真心实意地为当事人排忧解难,认真细致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