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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诉讼中由被告负责举证的情况

发布时间:2016-12-07 08:26:5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4条、在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在下列侵权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

  (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6)有关法律规定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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