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王树花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10 22:51:06
王树花:本院受理原告王艳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双河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黑龙江]甘南县人民法院
刊登版面:第G8版
刊登日期:2012-05-09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