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有哪些权利义务 发布时间:2016-10-25 10:00:51
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人身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之间在人身方面的权利义务包括:姓名权,即夫妻双方都有使用各自姓名的权利。姓名权是个人具有独立人格的象征。无论是丈夫或妻子,都有权保持各自姓名的独立性,不必因结婚而改变姓名;夫妻双方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权,即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和干涉;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之间在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包括:夫妻财产权,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双方可以另外约定财产归一方所有,或按份共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相互抚养的权利义务,即夫妻有相互抚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需要抚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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