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诉讼指南 -> 诉讼指导

参加民事诉讼的其他组织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6-09-19 09:30:59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能作为原、被告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等。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