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的支出,对绝大多数人来讲都需要慎之又慎。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必须事先了解一下此合同可能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及法律后果。在此提醒广大购房者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认真审查开发商的资格,即开发商必须是“五证”齐全,才具备合法销售权,所销售的房屋才具有产权。这“五证”是指营业执照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土地使用证、工程规划允可证、施工许可证。如五证不全或是内容不真实,则属非法售房,开发商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签订合同时,要求开发商使用24条及包含4个附件的合同,因为这个合同相对于其它的格式合同和卖方自制的合同来说,对买方最有利。
三、为防止开发商擅自改变设计规划,实际交付到购房者手中的房子与样板房、图纸不一样,购房者在购买期房时要注意签订补充条款,对一些责任不明或于己不利的条款,要由开发商认真加以解释,并最终落实在书面合同上。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宁可不签。
四、对开发商口头做出的承诺,要用书面的方式予以明确,特别是对一些赠送面积、车库等看似诱人的承诺,一定要写进协议。如果开发商不同意写,也可进行录音。以便将来开发商承诺不兑现时,可以作为证据诉诸法律。
五、签订合同时,同时也签订物业管理协议。根据国家建设部对“前期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一般只能由开发商选聘物业管理单位,或者是由其下属的物业公司来承担物业管理工作。为防止将来开发商对物业管理费单方涨价,所以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是十分必要的。
六、详细约定违约条款,并写明双方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如迟延交付、质量瑕疵,包括对于定金应如何处理等问题。
七、不在合同上留空白,坚持卖方先盖章,买方后签字。合同要买卖双方均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但往往开发商要求买方先签字,然后再集中起来去盖章。这样对于个别存在有意欺诈的开发商来说,就可以利用这个时间差,在合同的空白处增加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对事先谈好的补充协议不认可,这时买方就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因此,购房者应将已选择的条款用汉字在合同的空白处表述出来,以防被改动。
八、妥善保存好原始材料,如合同、发票、收据凭证、协议书等,一旦发生纠纷时,可凭证据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诉诸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