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司纪军、董福英裁判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10 22:28:50
司纪军、董福英:本院受理原告王有军诉被告司纪军、董福英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2)甘民初字第26-1号民事裁定书,将被告司纪军所有的32亩土地予以扣押。扣押期间不得转包。否则承担法律责任,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执行。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黑龙江]甘南县人民法院
刊登版面:人民法院报第G26版
刊登日期:2012-06-02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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