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诉讼指南 -> 诉讼指导

犯罪的预备 未遂 中止

发布时间:2016-09-13 10:45:00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