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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哪里?
发布时间:2016-08-12 14:38:52
根据《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六条 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所经过区、县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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