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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中的例外情形

发布时间:2016-08-05 09:53:03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认定工伤的,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 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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