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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涉密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16-08-04 15:5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 从事涉密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从事涉密业务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四)用于涉密业务的场所、设施、设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五)具有从事涉密业务的专业能力;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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