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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发布时间:2016-08-02 10:09:41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一)在广告中损害未成年人或者残疾人的身心健康的;


(二)假冒他人专利的;


(三)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服务的;


(四)在广告中未经同意使用他人名义或者形象的;


(五)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民事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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