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
关于民间借贷中的保证问题(七)
发布时间:2016-08-01 14:58:44
反担保人是否需要追加,如何追加?
当反担保的提供者为主债务时,则不必为其单设诉讼地位。当反担保的提供者为第三人时,如果被追偿则面临其在原判决中因没有参与诉讼而无法抗辩。虽然反担保人并不享有对债权人的抗辩权,但因没有参加诉讼,并不真正了解案件的诉讼以及担保责任的承担是否真实,反担保人的利益就没有诉讼保护的渠道。实践中,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也可以将反担保人作为第三人进行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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