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南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深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和黑龙江省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
会上,苑平院长强调,全院干警要充分认识到《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是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加强自身纪律约束的重要保障,院党组要率先垂范,结合自身,围绕《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的具体内容进行深入学习,通过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共识。
为深入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苑平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抓好思想认识关。要充分认识《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的现实必要性,全院上下要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任务,对《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的重要内容准确把握,务必学懂弄通。要不厌其烦,全院干警特别是中层领导要在深入学习《三个规定》的基础和前提下,对《实施办法》进行进一步的学习讨论,要充分认识到《实施办法》规范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对法院工作的重大意义。
二是要抓好纪检监督关。纪检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认真落实《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办案人员的记录责任和履职保护,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要将《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与我院相关规章制度相结合,发现有说情、打探案情、干预办案等行为线索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三是要抓好配套措施关。注重在实际工作中归纳和总结,要制作我院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相关表格或台账,记录留痕,把《实施办法》的要求细化为表格或台账的具体报告事项中,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须报告的事项,应当监督干警如实记录,并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报告,强化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的行动自觉,自觉把《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的精神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