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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发布时间:2016-06-21 10:48:08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 建设用地使用权
  3. 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 交通运输工具
  7. 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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