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诉讼指南 -> 诉讼须知

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如何行使所有权?

发布时间:2016-06-21 10:39:22


   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

  1. 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2. 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3. 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