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制度作为管辖制度的程序性救济措施,对保障当事人诉权、保证管辖规则的正常运行和构建程序正义有重要意义。但近几年,大量的当事人在行使管辖权异议时存在权利滥用的现象,造成对被申请人权利的侵害和司法资源的浪费。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通过对近三年涉管辖权异议案件的专项调研,对如何在现有的审判资源下高效的审理案件,避免管辖权异议滥用,提出了建议。
一、涉管辖权异议案件的审理情况
丛台法院涉管辖权异议案件的统计情况为,2014年72件,裁定移送的20件,裁定驳回的52件。裁定驳回后上诉的39件,上诉率75%。上级法院维持的37件,维持率94.8%;2015年238件,裁定移送的38件,裁定驳回的200件。裁定驳回后上诉的178件,上诉率89%。上级法院维持的171件,维持率96%;2016年第一季度89件,裁定移送的18件,裁定驳回的71件。裁定驳回后上诉的64件,上诉率90.1%。上级法院维持的62件,维持率96.8%。自2014年至2016年第一季度期间,涉管辖权案件呈倍增趋势,其中被裁定驳回申请的案件明显高于裁定移送的案件。一审驳回申请的案件中近九成被提起上诉,而上诉的案件中近95%的案件是维持的。
二、存在的问题
课题组通过调研认为,目前存在滥用管辖权异议的现象。民事诉讼法及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对法院管辖的规定比较明确,通过法律的指引,当事人一般能够合理地判断案件的管辖问题。如果说当前的法治环境下,可能会过高地评估民众对法律的理解能力,那么一审法院作出驳回裁定后,其内容(裁定书明确了驳回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是能够正确引导当事人理性行使管辖权的。但事实上,被驳回申请的案件中2/3以上的当事人会提起上诉,上诉的结果是90%以上得到维持。如此,申请人在一审裁定书明确释明裁判理由及法律适用依据的情况下,明知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缺乏事实和依据,仍提出上诉,不免有滥用管辖权异议的嫌疑。
滥用管辖权异议的后果:一是案件久拖不决,侵害原告的诉讼权利;二是诉讼中被告恶意转移财产,造成执行时无财产可供执行;三是浪费司法资源,降低审判质效。
三、滥用管辖权异议的成因
1.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成本极低。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不需交纳费用,对不服法院作出的管辖权异议裁定上诉的,也不需交纳受理费;
2.缺乏对滥用管辖权异议的有效制裁机制。对于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滥用管辖权异议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处罚措施,违法成本为零;
3.管辖权异议处理期限过长。从管辖权异议申请的提出到二审法院作出最终裁定,法律规定的时间一般需要105天。当事人利用该期间,达到拖延审理、转移财产的目的。
四、防范管辖权异议滥用的建议
1.对管辖权异议申请作出限制性规定。对于不能提交必要证据的异议申请,以及明显无正当理由的申请,应当退回,书面答复不予受理。但如果申请人在提交管辖权异议的合法期间内能够提供必要证据的,则应当受理。不予受理的,当事人的申请被退回后,不得上诉。
2.增加管辖权异议申请提出的成本。诉讼是存在风险和成本的。法律规定当事人起诉和上诉,需要预交相应的诉讼费用,最终由败诉方承担。那么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和对裁定不服提起的上诉,也应当预交一定比例的受理费用。裁定移送的,由被申请人承担。裁定驳回的,则由申请人承担。
3.建立滥用管辖权异议的制裁机制。滥用诉权是指行为人向法院起诉,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达到非法目的或者追求不正当结果的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对于滥用诉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参照该规定,若当事人滥用管辖权异议的行为导致审判迟延,给对方当事人带来不利后果,对方当事人有权向其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设定滥用管辖权异议的法律后果,可以起到督促当事人正当行使权利的作用。
4.利用信息化平台缩短处理期限。当事人滥用管辖权异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拖延诉讼,缩短处理期限是防止权力滥用的有效措施。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提出管辖异议申请到二审法院作出终审裁定,走完所有流程一般需要105天。实践中,有的案件超过该期间的原因为:一是法律对一审法院作出管辖权裁定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导致案件久拖不裁;二是两级法院之间卷宗的移送和退回不及时。现代社会信息化越来越发达,法院信息化建设更是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得到了中央和最高法院的大力支持。近两年法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覆盖了大部分省份。以丛台法院为例,从立案到送达,从开庭排期到庭审录播,从案件报结到法律文书上网,信息网络已完全覆盖每一个诉讼环节。上级法院通过网络信息系统能够有效地对案件进行监督和管理。利用好网络平台,将有效地缩短管辖权争议处理期限。课题组建议:申请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后,一审法院可在十日内做出裁定。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一审法院送达完上诉状后需在五日内将裁定书、证据等卷宗材料通过网络平台扫描并上传至上级法院,上级法院通过网络系统接收后十日内做出终审裁定,同样五日内将终审裁定扫描并回传至一审法院。整个流程仅需三十个工作日。如此,既能有效的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又提高了审判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