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基层法庭:
现将《甘南县人民法院深入推进全县法院系统党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深入推进全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黑高法【2012】103号)和市中院《关于深入推进全市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齐中法政【2012】7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具体要求
(一)建立健全基层党支部,实现全县法院系统党组织全覆盖。
按照最高法院“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法院系统,特别是在基层法院审判法庭、人民法庭实现全覆盖的部署,以及省、市法院《指导意见》的要求,决定在我院内设机构中,凡有3名正式党员的都要成立党支部;不满3名正式党员的要与相关的科室组成联合支部;审判庭和乡镇法庭必须要单独设立党支部。乡镇法庭党组织隶属县院党总支,对没有理顺关系的要及时调整,明确管理主体。对没有或党员人数不够的乡镇法庭,要采取院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包点的方式,进行组建临时党支部,确保乡镇法庭至少有一名以上正式党员。根据这一要求,经院党组研究,院党总支要重新调整组建基层支部,把原来的3个支部,重新调整组建为10个支部。此项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
(二)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实行党建工作规范化。
根据市中院《指导意见》的要求,要着力建立完善以下六项法院党建工作制度:一是干部协管制度。要积极与县委沟通协调,配合县委做好院领导班子成员的任用、调整和交流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法院报告领导班子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管理和培养工作。二是党建工作巡查制度,结合党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重点检查各支部及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促进司法管理情况、保证审判业务工作情况。三是党建工作考评制度。院党总支要制定党建工作考评细则,每年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一次考评,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年度主要工作考评,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四是领导干部联系制度。院党组成员及总支委员要分别在基层支部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定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帮助总结党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发现和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五是党务干部培训制度。要结合当前形势和工作实际,定期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不断提高党务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六是党建工作交流制度,院党总支要建立党支部书记例会制,要定期召开党建工作座谈会、理论研讨会、经验交流会,要开辟党建工作专栏,编发党建工作简报,及时反映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三)进一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发挥党建对审判工作的促进作用。
全院要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在队伍素质、办案质效、司法公信“三个提升”上深化创先争优活动。要紧密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提炼法院精神,推动“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要认真落实县委及机关工委关于“三创”工作的部署,深入推进和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领导点评、民主评议等措施,深化创先争优写实管理。要以开展“学先进、创四优”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优秀法院”、“优秀法庭”、“优秀法官”评选和“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普及法院窗口部门“共产党员先锋岗”、“共产党员窗口”。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继续搞好法院“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等评比活动,积极响应和参与县委组织开展的“三创”品牌评比活动,力争在今年“七一”全县评比表彰中确立1至2个品牌。到年底每个支部都要确立一个品牌。通过典型示范引导作用,激励全院干警围绕执法办案,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创新业绩。
三、组织领导
为了更好地组织实施此项活动的开展,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全县法院系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峰担任,副组长由副院长、党总支书记熊继学,纪检组长、党总支副书记赵光伟,政工科科长李超担任。小组成员由各支部书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赵光伟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有付颖、鲁伟民、马亮、韩丽。
甘南县人民法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