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省委政法委纪检组副组长辛辉带队的督查组一行4人,在市政法委领导陪同下,到甘南县对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规定的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与县政法机关相关工作人员召开座谈会。
会上,甘南县政法委书记杨国君汇报了甘南县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和《黑龙江省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工作情况。自《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下发后,甘南县委高度重视,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要认真带头学习贯彻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政法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细化了干预司法活动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和考核制度;对在司法活动中是否有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情况进行了清理和自查;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和办案人员如实记录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考核体系,做为考核干部是否遵守法律 、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确保将《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落细、落小、落实,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随后,县法院院长苑平、县检察院检察长赵福忠、县公安局局长韩瑞锋分别结合工作实际,对基层政法机关如何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进行补充汇报,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下午,督察组通过查阅各政法部门党委(党组)会议记录、部署文件、工作方案等材料,以及有关案卷、台账等方式对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并与政法机关干警及部分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与会人员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畅谈了一年来县政法机关防止干预司法规定的工作情况,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
督查组充分肯定了甘南县政法系统在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工作中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强调,各政法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对防止干预司法规定的贯彻落实,查找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下步措施,为健全和完善防止干预司法活动的各项制度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