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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县人民法院司法便民二十条

发布时间:2012-06-10 07:20:03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强诉讼服务,体现司法关怀

  1、配置便民服务硬件设施,方便当事人休息和整理材料。

  2、建立预约立案制度,为特殊群体提供上门诉讼服务。

  3、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4、将诉讼指导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各环节。

  5、进一步做好日常信访工作。院长、庭长按分工负责的原则开门接访,严格执行信访督办制度,落实信访责任。

  二、依法简化程序,提高诉讼效率

  6、建立繁简分流和速裁机制,快速化解矛盾。

  7、简化案件审理程序,充分发挥简易程序的效率优势。

  三、依法调查取证,维护诉讼公平

  8、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承办人应当及时调查取证;对于确实没有能力调查取证的当事人,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审理案件的需要,案件承办人可以调查收集证据。

  四、加大司法公开,推行阳光司法

  9、简化旁听审批程序,方便人民群众旁听案件。

  10、依托电子档案建设,逐步建立法律文书公开查询制度。

  11、在执行、信访审查等案件处理中,逐步推行公开听证。

  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司法公正

  12、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司法监督员旁听案件庭审,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的监督。

  13、依托审判流程网络信息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审限监督。

  14、发放执法监督卡、公布院规院纪,接受当事人监督。

  六、重视司法大众化,提升司法公信力

  15、严格执行诉讼风险提示制度。

  16、重视司法协助工作,注重调解工作,提高调撤率。

  17、规范裁判文书书写,用语力求易懂,论证力求充分,事实力求清楚。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增加当事人对裁判的理解和认同。

  18、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对涉诉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工作和对未成年罪犯的挽救、改造工作,严格依法做好诉讼费减缓免工作。

  19、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做好普法工作。

  七、规范司法礼仪,树立法官公正形象

  20、严格执行《甘南县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积极开展形象公正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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