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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干扰器行窃 两被告人受刑罚

  发布时间:2016-04-06 13:21:29


    轻轻一按遥控,车门便上锁、解锁,便捷的遥控车锁深受广大车主青睐。但有不法分子使用干扰器干扰车主锁车,待车主离开后,进入车内行窃。日前,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大林和小林有期徒刑十个月和九个月,并各处罚金3000元。

26岁的大林和24岁的小林,都是广东人,在苍南打工。为了来钱快,两人动起了歪脑筋。

    2015年5月7日下午,被告人大林伙同谭某、钟某(均另案处理)驾驶大众迈腾轿车到一高速公路苍南服务区蹲点,伺机下手。17时许,一辆黑色广本轿车映入他们眼帘,趁车主胡某在服务区公厕前停好车下车之际,大林等人使用干扰器使其驾驶的轿车无法上锁,后盗走该车内的包两只,内有人民币13600余元和手机等物品,并迅速驱车离开。

    大林分到了2000余元赃款,从中尝到了甜头。

    同年7月5日17时许,被告人大林和小林驾驶轿车到高速公路服务区,分别对一辆黑色丰田轿车、一辆白色越野车使用干扰器使其无法上锁后,盗走车内人民币1200元和500余元。

见金额小,第二天下午,两人又出没在服务区,对3辆车使用干扰器,所幸这三车内并没有存放贵重财物,只在其中一辆车上盗得两个充电宝和一条充电线。

案发后,被告人大林的家属主动退出赃款15300元。

    审理认为,两被告人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车主,用遥控锁好车门,一定要拉一下车门确认是否锁好。同时,请不要将贵重财物留在车上。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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