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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情怀写汗青 法治精神耀中华(七)

云成大哥永在我心中

  发布时间:2016-04-05 09:50:12


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法院原法官 李云成

    转眼间,好同事李云成大哥,已因患白血病离开近九个月了。但在我心里,他的音容笑貌仍历历在目。印象最深的是,在他病重的那段时间,每天上班几乎都能看到他在单位门口和同事们打招呼,脸上总是洋溢着笑容,不见一丝病痛的痕迹。

    当时,我一直不解,病成这样为什么还每天到单位?后来听门卫大叔说起才明白,当时李大哥身体已经每况愈下,他是想通过这种方式与同事们多交流多接触。原来,让他不舍的不只是家人,还有他所从事的司法事业和我们这些朝夕相处的同事。这让我感动不已。

    我感动之余,更难忘他那种爱岗敬业的情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春蚕到死丝方尽”的精神。记得一次,他让我给判决书盖公章。盖好后,他面露不快:“判决重新出,公章重新盖!”当时我蒙了,不解地问:“为什么要重新盖?”李大哥很严厉地说:“你把章盖成这样,不能用。”见我自觉委屈,李大哥走到我面前语重心长地说:“小刘,你这章是盖上了,但是不规范。盖章讲究的是压年盖月,尤其我们的法律文书,更不能马虎。”这件日常工作中的小事,令我终生难忘。直到现在,每每拿起法院的公章,我的脑海里都会浮现“压年盖月”四个字。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老子的这句话概括了李大哥朴实无华的一生。

    云成大哥,请您放心,您的精神已经扎根抚宁法院,我们都会向您学习。我们正在以您为榜样,为我们的审判事业发挥出自己的光和热!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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