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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原副局长、人民法院报社原副总编 陈海发 曾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2次,被追记一等功。最高人民法院、中央政法委先后下发通知,号召向陈海发同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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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良师、挚友、贤兄陈海发已过“百日”,对他的追思仍如春草般滋长蔓延……
与他初次相识,是在1990年河南法院系统宣传工作总结表彰会上。当时,高院领导当场宣布全省各中院的名次,我们平顶山中院被排到最后一名,出任宣传科长不到两个月的我弄了个大红脸。没等进入领奖程序,我就起座离席。
当时在河南高院搞新闻宣传的海发兄,随后跟进了我的房间,拍着我的肩膀安慰我:“万事开头难嘛,不要急,慢慢会好起来的……”我委屈地向他诉说难处:“我起早贪黑搜集素材,赶写稿件,人家不用,我有什么办法?”他耐心地听我诉苦后说:“我知道你很敬业,吃了不少苦,熬了不少夜,但干这行光吃苦敬业还远远不够……以后有什么困难就来找我,咱们多交流。”说罢他又到会场去了。晚饭后,他又来到我的房间,送来一本用报纸包着的《新闻与写作》。
1991年11月下旬,我写了一篇长篇通讯,请他给把把关。那天下午五点多,我赶到他的办公室。他赶紧拉着我的手说:“你瘦了,脸色也不好,又熬夜了吧?工作固然重要,但身体更重要!”一番话,说得我心里暖暖的。
因为文章太长,修改完已近午夜。我请他吃饭,他执意不去,最后看实在难以拒绝,便说:“那就去花园路夜市里吃碗烩面吧。”我俩冒着小雨步行到一家烩面馆。1元钱一碗的烩面便“打发”了这位为我改稿而深夜不归的领导。
雨越下越大,返回招待所的路上,我俩衣服鞋子都湿了个透。“你明天早上等我来了再起床!”说罢,他便匆忙离去。第二天早上七点多,他送来了衣服和鞋子:“这套衣服和鞋子你穿上不一定合适,先凑合凑合!”
于我而言,陈海发是良师,是挚友,更像是兄长。他踏踏实实、任劳任怨;他精益求精、一丝不苟;他坚韧不拔、持之以恒;他关心下级、爱护同志、宽容待人。他就像一尊非凡的陶器,出于泥土,却有玉一般的模样!